中共贺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1-23
来源: 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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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8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贺州市科技局进行了巡察。10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科技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科技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向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逐条逐项一一传达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大家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提高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高度负责、敢于担当的态度,精心谋划和部署整改。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具体整改任务。

(三)坚持立行立改,逐项对照检查,分析研究形成整改方案。市科技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方案反复研究和讨论,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严肃认真对待,深入剖析,制定了《中共贺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落实贺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反馈的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12大项19条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及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扎实开展整改。截止12月28日,已完成整改。

二、以问题为导向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方面。

1.关于对“管党治党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修改完善《贺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逐步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均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②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局党组及成员坚持以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决策部署。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2次,聘请党的十九大精神代表杨剑华做报告1次,党组成员参加市委组织的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7人次,参加党支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3次。③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组成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自觉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要事项。④积极开展以典型案件剖析为主的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组织革命传统教育1次,请市纪委领导做党风廉政讲座1次,有效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关于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科技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科技项目的社会效益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严格遵守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涉及项目资金方面的重大问题,都由党组集体讨论通过,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管理的公平、公正和科学。②切实加强我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实施绩效。出台了《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贺科技计字〔2017〕5号)、《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贺科技计字〔2017〕6号)、《贺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贺财教〔2017〕4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对科技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的结余资金使用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3.关于对“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领会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党组成员学习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内容,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完善了学习计划,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②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到党组、党支部的重要日程上来,狠抓落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严格落实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与各科(室)和下属二层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按照市党建办有关要求按时报送了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④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由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在单位和联系点贫困村竖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在机关走廊建设文化墙,张贴党性知识、廉政警句、国学经典、名人名言,制作宣传展板、举办宣讲课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关于对“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对照市审计局2013年12月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具体列出7项尚未整改落实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措施,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7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5个,正在整改中2个。②加强督促检查,局党组认真研究,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研究部署,逐项落实了整改。③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布局,全力发挥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家、自治区“星创天地”8家,顺利组建产业研究院4家,全市拥有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获得自治区创新驱动重大专项1项,支持经费1000万元,成为我市至今获得上级科技经费支持额度最高的单个项目;获中央引导地方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项,支持资金120万元;组织重大科技活动取得新成绩,我市选送的“D-Run(迪朗)助我行天下”项目荣获广西赛区复赛初创企业组二等奖和“最受观众欢迎项目奖”,并获得进入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资格。

(二)在党的建设工作有所虚化,重业务轻党建长期存在方面。

1.关于对“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党支部和党建办联动,提升党建工作水平。②加强党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将党务工作者培训列入2018年干部培训计划中,优先安排党建工作者参加学习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2.关于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对机关党建的指导。进一步认识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直接抓党建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在制度建设、工作部署、财力投入、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督促指导。②增强党支部活力。丰富党员活动,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组织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设计不同的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进高企、走基层,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户外拓展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关于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党组书记牵头,年内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次,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和协作力;由党支部书记牵头,紧密结合我局党支部党员队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②对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记录和学习笔记,进一步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和落实。③加强党小组建设。按照利于开展学习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完善党小组配备,机关支部各党小组均由一名党组成员担任组长,选拔优秀骨干担任副组长,定期开展党小组学习和生活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党小组学习常态化发展。

4.关于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程序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局党组(班子)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2017年8月,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4名。选人用人不规范,程序不够科学的问题已整改到位。②加强学习教育,组织了各类干部学习讲座,外派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其中,参加自治区中青班学习1人,到基层交流学习2人(担任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1人,挂任国企中层领导1人)。

(三)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责任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局主要领导注重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亲自抓、负总责,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多次在局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局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安排、及时督促。②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与党组成员、二层机构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工作,按时报送纪检工作材料,配合做好自治区第六巡视组巡视整改工作。③修订完善《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贺州市科学技术局会议费管理办法》《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制度,适应新常态。

2.关于对“监督执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科技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将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成果,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采取排查摸底、自查自纠等措施进行线索排查督查,重点对公款吃喝送礼、变相发放福利、吃拿卡要和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把作风工作抓紧抓实。②加强廉政教育,开展“示警明纪 筑牢防线”专题教育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由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并征订相关学习参考资料,把学习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党员学习计划中。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重新修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手册》,对市科技局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明确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④深化科技经费及科技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并印发了《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贺科技计字〔2017〕5号)、《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贺科技计字〔2017〕6号)、《贺州市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贺财教〔2017〕45号)等相关文件,通过相关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项目及经费的管理。

(四)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1.关于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3个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形成整改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负责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存在的58个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形成整改清单,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责任人负责整改,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要求相关责任人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属于外单位来访的要求补发公务接待函,属于会务和科技活动用餐的要求补上相关文件依据。目前,58个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对“内部财务监管不严,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①修订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了公务出差、派车、培训等方面的报账审批手续。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强化对各科室财务业务指导,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②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增强执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理财,按章办事,严格把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以高度责任心做好各项财务工作。③规范账目管理,强化内部管控,严格财务开支和管理。做好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登记管理,遵守政府采购制度,今年采购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均进行了分类登记和报批。

三、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局党组将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坚定服从、行动上始终看齐。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推动贺州科技事业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和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言行,增强党员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党性不强的问题,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3801;邮政信箱:贺州市江北东路38号贺州市科技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42799;电子邮箱kejiju5123801@163.com

中共贺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2018年1月3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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