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4月18至6月18日对市矿投集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向市矿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矿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市矿投集团党委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朱学辉同志任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团党委成员、纪委书记龙振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3大类、18项具体整改事项,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集团党委书记朱学辉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集团党委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集团党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政联席会(11月7日、12月12日)、4次党委整改工作专题会议(10月26日、10月30日、11月14日、12月19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集团党委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纪检、业务接待、项目招投标等各类规章制度十余项。由集团党委书记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六)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集团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取得主要成效
集团党委在市委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抓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7大类66个问题,有的问题没及时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发现的7大类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清退工作,截止12月22日除少部分离职员工款项外,已全部完成清退工作。二是完成了集团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相应措施,对高危风险点重点监控。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和施行集团廉洁从业规定,并在集团第四期“矿投业务微讲堂”上开展学习宣传,今后每年度将组织开展廉洁从业承诺书的签订。四是完善集团纪委监察渠道,公开集团纪委举报邮箱ktjtjw@163.com,设立集团纪委举报信箱。
今后集团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干部员工思想认识,严格执行集团出台的关于人事、财务、纪检、业务接待、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2.关于“对市纪委转办的案件重视不够,集团党委未及时核查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集团纪委共收到市纪委转办案件3件,办结两件,其中: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他责任人进行点名批评并书面检讨一起;初核后经集团纪委研究报集团党委会决定,对信访件作了结处理一起。另一起举报件正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关于“对市国资委委托审计报告指出的一些问题,集团尚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1)对于合并报表不准确的问题我集团已在2016年度对贺州市国资委在开展2015年度监督检查中提出的合并报表不准确的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在2017年度贺州市国资委对我集团开展2016年度监督检查中未提出还存在合并报表不准确的情况。
(2)对于黄姚灰土山石场所存在的问题,我集团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已认识到投资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在2016年度已经就上述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建材公司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二是制定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为避免出现投资决策失误,建材公司2016年度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14]544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投资管理及决策。三是对黄姚灰土山采石场的开采销售环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开采服务总承包的承包方以及销售服务总承包方,投产后将完全扭转灰土山采石场的亏损状况。
(3)对于建材公司合资方拖欠承包金的问题目前已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该欠款;对于石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列清收入明细表问题目前已按合同约定分别列清收入明细表,避免出现应收未收、漏收等现象。
(4)对于贺州市南方科立矿产品公司存在的问题,我集团成立了贺州市南方科立矿产品有限公司处置工作小组,拟与佳源公司协商依法清算后注销该公司;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更换财务人员,于2017年1月起,由我集团派出财务人员任南方科立公司会计与出纳。
4.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领会不深、理解不透。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集团公司党委分别于10月26日,12月21日两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集团公司党委与7个党支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利用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5.关于“干部思想教育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截止12月12日,组织了六期集团业务交流微讲堂,将集团学习落实集团规章制度、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有机结合;完成了集团文化书屋的建设,购买了《苦难辉煌》等各类政治思想学习书籍,开拓干部职工视野,提升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建立集团党员先锋微信群,推送各类党建精品文章。
6.关于“舆情应对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落实专人负责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正确应对涉及集团的网络舆情,形成舆情月报,特情实时汇报的舆情应对机制;同时加强集团全体干部职工舆情应对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干部职工舆情应对的敏感性。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重经营轻党建,研究党建工作较少,所辖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年初集团党委制定了2017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发挥党建工作中党委指导作用;规范集团党委党支部建设,成立集团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支部成立党员小组,强化集团党建工作;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各支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2.关于“对预备党员转正事项集团党委未能及时批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对巡察组反馈的“预备党员转正事项集团党委未能及时批复”的问题,现在已落实批复,并完善党员档案。2017年的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已经顺利完成任务。其中确定15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吸收8名同志为预备党员,1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中共党员。
3.关于“任人唯亲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把好“入口关”,制定了公开招聘(商调)人员流程图做到层层把关,在招聘上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需求和用人条件,经班子会讨论决定,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严格的执行笔试、面试,近来招聘的员工都是考试成绩较优秀,符合岗位需求的人才。二是把好干部“上升关”,在提拔干部方面首先严格按照市国资委规定的干部任免权限做好动议、报批程序,其次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做好民主推荐、考察谈话、任前公示等工作,在考察谈话中注重了解干部工作实际,业务能力水平,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提拔的干部符合岗位要求和岗位职责。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集团党委于2017年4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集团党委书记和各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团党委和各党支部、各子公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发挥纪委执纪监督作用,年内查办信访件两件,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关于“内部管理宽松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考勤管理办法》约束干部职工上下班作息时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二是制定《日志管理规定》要求干部职工每日对自己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和工作动态;三是提醒约谈工作懈怠员工1人次;四是年末将进行员工考核,民主推选优秀干部员工进行表彰。
3.关于“集团党委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出现股权收购先签订协议后开董事会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我集团已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我集团自2016年度起,严格按《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决策并出台了《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文办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重大投资决策及实施管理的力度、规范投资行为,有效的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监管缺失,违规出租矿权、采购设备时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集团纪委聚焦主业不够、执纪问责也不够有力,对一些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缺位,致使违规出租矿权、账外发放奖金、不履行招投标程序等违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集团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账外违规发放的奖金进行清退;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及历史遗留因素,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合理处置违规采购的车辆,消除法律隐患和纪律风险;对相关问题线索,集团将进一步核实,如有涉及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完成了集团廉洁风险点排查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把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着重强化全员防控廉洁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控,有效提升员工队伍的风险意识、廉洁意识、作风意识、纪律意识和职责意识。
根据上级下达的关于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相关办法,修订和完善了集团招投标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内部报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模以上项目必须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严禁通过分解项目降低项目资金规模的方式规避招标,引入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等方式,强化对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降低廉政风险。
5.关于“违规接待、违规用车、公款购买烟酒及土特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截止12月22日,核实清退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款项达两万余元,同时集团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管理,修订完善了《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品管理办法(试行)》《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组织管理架构不断完善,形成了涵盖工作规则、物品采购、业务接待、廉洁建设等全方位的制度体系,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新机制。今后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标准,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6.关于“用公款为领导个人支付汽车用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已经核实清退涉及公款支付领导个人汽车用油的相关款项。同时我集团公司13部公务用车于2017年7月9日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喷绘“贺州公务”字样,重新修订印发了《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根据市国资委文件精神正在起草《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
7.关于“办公楼租赁、装修铺张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我集团公司重新规划办公场所用地,根据各部门、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办公需求,明确由集团所属四个子公司共同使用姑婆山大道518号、520号办公楼,并完成了相应的搬迁工作,截止2017年12月,我集团租用的两栋办公楼使用率均达到了100%。自2016年起我集团严格按照《贺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招投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8.关于“个别子公司普发下乡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规范补贴、补助、加班费等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按八项规定“回头看”相关时间节点要求,拓源建材公司对违规普发下乡补贴问题进行清理确认,按时间要求做好清退整改工作。截止2017年12月4日除两位离职员工,其余的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退回。今后将根据整改目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标准,加强执纪监督,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9.关于“有的子公司违反财经纪律,造成较大经营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成效:截止2017年12月7日,石材公司已收回大半转租的矿权价款;同时集团公司责成石材公司务必在2017年12月底完成剩余转租款项的回收归拢工作。集团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察,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经营风险。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整改工作对促进集团健康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企业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我集团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集团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内部监督、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集团纪委的监督作用,严格执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二)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集团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全市经济建设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3303382、3303383;邮政信箱:贺州市贺州大道南段规划商住用地64-67号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42800;电子邮箱:ktjtjw@163.com。
中共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党委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