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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核发操作规范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2-06-19 00:00  查看:3208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19971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自19983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有关规定,下列资质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批: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级、一级资质;

2.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
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二级资质;
   4.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5.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二)下列资质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2.
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
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4.
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具体标准要求详见:广西建设网(http://www.gxcic.net/--网上办事――在线下载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章的规定,在广西区域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法人。

六、申请材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正、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4.企业章程;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8.企业设备、厂房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资质标准有具体要求的提供);
  9.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首次申请资质提供)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二)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规定第(一)项第1、2、4、5、6、8、项所列资料;
  2.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近三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的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具体建筑业各类别资质申报材料详见:广西建设网(http://www.gxcic.net/――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4-5136817

投诉电话:0774-5123220、0774-5136706

 

 

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三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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