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司法局走马司法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决不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精神,在专业人员欠缺的条件下,紧紧围绕走马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落实法律援助惠民的政府责任,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受援群众的好评。主要做法有:
一、不断创新服务措施,让法援工作在服务能力上有突破
该所积极探索创新便民利民的方法和途径,一是开辟了农民工、残疾人、下岗职工、妇女儿童等“绿色通道”, 对一般贫困群众降低门槛,实现了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的转变。走马镇某木业有限公司拖欠林某、吴某等75多名农民工约39万元工资,林某、吴某追偿工资无果,20多名工人于2015年2月到镇政府反映拖欠工资的情况,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工人们怕拿不到工资,情绪激动,并出现了过激行为。该所工作人员将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效结合,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告知农民工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因及时调解,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春节前夕,为农民工追索工资39万元,使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过上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二是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于来电来访的群众,做到态度热情,平易近人,凡法律服务范围内的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为了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的成果,该所推出“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走马镇五保新村的孤寡老人王大爷已70高龄,因病瘫痪已有2年多,饮食靠邻居送饭送菜,生活状况令人担忧。该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四处奔波,找到王大爷的同姓远亲照顾王大爷的起居生活,帮助老人落实了大病救助2000元和特困补助1000元,让王大爷不再孤寡。
三年以来,该所共接待群众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53人次,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137件,法律援助连续三年持续增长,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受援人的肯定。法律援助案件未发生一起质量投诉案件,实现“零投诉”。
二、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是法律援助的精髓。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该所从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入手:一是严格执行案件申报审批、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案制度。二是实行案件跟踪管理。首先一次性告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援人和法援案件承办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电话等;其次采取发放质量跟踪卡、典型案件听庭、回访当事人、结案卷宗材料审查评估、承办案件质量点评等制度对法律援助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督促法律援助人员尽职尽责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三、增强宣传力度,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持续提升
法律援助作为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项事业,为了让这项利民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该所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一是借助司法行政普法职能,切实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圩日、“法律援助精准送法入户”活动和其他专项和综合性宣传活动等方式对各村开展与法律援助工作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的发展。走马庙桠村的严某说道:“我虽然才34岁,却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没什么文化,就是出苦力打零工维持生活,出了工伤事故,颈部骨髓损伤并高位截瘫,感觉天要塌了。”据悉,严某在伐木过程中被林木砸中头部和颈部,因伤势较重被昭平县人民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并转院至桂林181医院治疗,因无力承担高昂的医药费,被迫回家养病。2013年,广西医科大确诊为颈部骨髓损伤并高位截瘫,那是一份让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的“判决书,雇主仅付了2400元后就拒绝再向医院交费,也不再支付严某的生活费和护理费,严某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现已是家徒四壁、债台高筑,而严某还需治疗、看护,一家三口还要生存……无望中,严某看到老父亲拿回的法律援助的宣传资料,于是委托老父亲到走马司法所申请了法律援助。该所立即启动法律援助工作程序,经过努力,法院判决雇主赔偿严某医药费、护理费等20万元。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后,该所工作到户、摸底核实,确保法律援助政策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在得知严某一家以29分的低分列入该镇的贫困户、雇主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以致赔偿无法落实到位,该所又马不停蹄的跑民政、跑残联、跑法院,为严某落实了低保, 120元/天的补助护理费和5000元的残疾用具,并帮助获得国家的司法救助15000元。梁昭所长说,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不仅了解自己的权利,而且知道该如何依法维权,在哪里寻求帮助,以此说明我们的普法工作普及到了边远山村,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法律援助宣传走进创业基地、项目建设基地,服务经济发展。该所采用网格管理、蹲点宣传的方式,定期为创业基地、项目建设基地各厂、矿、企业工作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展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免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小册子、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
四、强化技能,整合力量,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积极开展人员培训。该所每年开展2次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业务培训班,注重组织学习交通事故、抚养赡养、劳动争议、人身伤害等类案件的实务工作。二是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开展,该所在全镇5个村设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偿担任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利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专业优势,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进行解答、咨询,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组建“热心公益、甘于奉献”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信息员队伍,由原来的2名壮大到15名。法律援助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了法律援助工作者为主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法律援助志愿者、信息员为补充的队伍格局,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