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 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8-29
来源: 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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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起监督责任 提高治理效能

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

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

贺州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

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8月28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战略地位全面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民主法治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提质增效的五年,也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多治理成效、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五年。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和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两大主战场”,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件1079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504件,立案41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64人,移送司法机关7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528.32万元。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扛得更牢更实。市委和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重中之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能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把“两个维护”贯穿政治监督始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落实“东融17条”政策等重大工作,创新运用政治监督“1112”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政治监督中共发现问题并推动立行立改1012个,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坚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紧盯全力东融、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市县乡村换届等重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人防系统腐败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全力保障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市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强化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履职不力的38名干部予以严肃问责。

(二)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监督执纪执法更加精准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市委出台《中共贺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开展政治生态科学评价机制试点、述职评议、约谈提醒,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市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文件精神,探索建立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重要案件制度、开展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程纪实工作试点,推动“一把手”履责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约谈下级“一把手”299人次,查处乡科级以上“一把手”156人。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1057人次;市纪委监委回复组织人事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2783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40人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097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5.7%、27.6%、3.4%、3.3%。坚持宽严相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强化容错纠错,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全市共容错免责5人、澄清正名89人。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处分的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全市共回访教育干部1826人次。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年接着一年坚守,通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反会风会纪行为等专项整治,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现从外在约束转化为党员干部内在自觉。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1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4批236起,严肃查处了昭平县接待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钟山县“8·26”领导干部违规聚众饮酒等典型案件。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纠“四风”树新风十大专项行动,坚决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山会海等突出问题,推动“基层减负”要求落地落实。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针对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制度短板、督促健全完善。强化新风正气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广西勤廉榜样等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增强抵制歪风邪气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充盈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日益彰显。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工作导向,扎实开展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严格落实“6+2”工作制度机制,创新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五推动五解决”等工作模式,坚持领导挂牌督战、“书记抓、抓书记”、“抓系统、系统抓”,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肃查处了李盛彩、刘继业、罗敏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全力保障5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28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承诺全面兑现。2018年以来,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4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5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盯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认真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全国扫黑办广西特派督导组督导贺州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严肃查处了龚晖、唐家金、杨名德、刘盛永等一批“警伞”。聚焦群众关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纠治教育就业、卫生医疗、生态保护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农村人饮项目“半拉子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不到位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48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9人,严肃查处了黄善辉、罗厚烽、宋联民等一批医疗卫生系统严重违纪违法人员,以及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等问题。

(五)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强化系统观念,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全面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形成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全面提高审查调查质量。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化运用“室组”联动、乡镇片区联合办案等模式,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止的案件,集中整治民政、水利、政法、国企、交通、医疗等系统和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陆波、姚增庚、廖家富、黄健雄、杨啟波、陈信兴、白新德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全市有20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203人主动交代问题。市纪委监委本级立案282件,其中,处级干部82人。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专项监督治理工作,参与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立案查处政法干警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4人。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贺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贺州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机制等,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紧盯监督执纪执法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市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15份,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38项。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党纪法规宣讲活动。坚持以党报党刊为主阵地,以微博、微信、抖音、网站等新兴媒体为主平台,多角度多层次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传递管党治党正能量。通过推动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定期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第一时间发布审查调查信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汇编和读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齐家、廉洁用权。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实现量的全覆盖和质的新提升。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挂牌成立市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五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坚持市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组织开展11轮政治巡察,完成对92个市直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实现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累计发现并反馈问题1892个,移交问题线索468条,立案查处干部62人。组织开展换届纪律专项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巡察“回头看”,推动党内监督利剑作用日益彰显。强化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督促推动县级党委巡察实现全覆盖,累计发现并反馈问题9708个,移交问题线索914件,立案查处干部219人。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有效解决制度机制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制度1256项。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推动中央第二巡视组、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和市委历次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七)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党委全面深化改革“一盘棋”,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贯彻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分类推进市管企业和园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工作,并与纪委合署办公,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责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贺州市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工作规则》等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工配合协作制度,严格按照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开展工作。2018年以来,全市依法采取留置措施93人,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日常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由县(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赋予部分监察职权。严格落实监察法有关规定,市监委认真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督促县(区)监委积极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2017年6月,市纪委综合派驻19家,单独派驻3家,派出纪工委1家,派驻机构从59家减少到23家,监督单位从59个增加到119个,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赋予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部分监察职权,强化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发挥。2017年以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2227件,立案4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0人。

(八)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市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定期听取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常委会担负起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出台《县(区)纪委监委班子及成员实绩考评办法(试行)》,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市纪委监委机关荣获自治区级先进集体3个,市级先进集体11个,获得市级以上先进个人27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优配强县(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圆满完成县乡两级纪委换届。严把“入口关”,扩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统筹推进全员培训,围绕思想政治教育、应知应会知识、纪法实操实训、日常监督业务等内容,抓好网络培训、自办培训,加大跟班学习、以案代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力度,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1.8万人次,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明显提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和《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十条禁令”》等规定要求,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聘请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市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58人,立案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4人,教育了干部,净化了队伍。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们胜利完成了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开创了新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委和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结果,凝聚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市四届纪委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还未彻底清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宽松软”问题仍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插手工程、违规吃喝、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靠企吃企、盲目决策、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政法系统、医疗卫生系统等系统性腐败问题逐步暴露,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不够到位,“关键少数”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要求不严,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和体会,积累了新的实践经验。

(一)必须坚定政治立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方向、凝心聚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二)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认真履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督促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根基。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民心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造福人民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把群众期盼处作为正风反腐的发力点,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蚀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根基。

(四)必须坚持精准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必须认真履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战略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精准思维,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监督责任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各类监督融合贯通,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必须增强斗争本领,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鲜明品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有力有效应对腐败和不正之风。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点规律,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执纪执法水平,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冷静清醒,认清大局大势,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为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作出新的贡献。当前,全市上下正聚焦“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总目标,凝心聚力加快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而努力奋斗。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市第五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提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这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的新要求,描绘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的美好前景。全力服务保障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实,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坚强决心,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谋划推进,聚焦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践行“两个维护”,主动担负起各自的责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面实现,推动我市“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

(二)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持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十四五”规划和市第五次党代会是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施工图,落地实施离不开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离不开有力有效的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对内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做实做强监督基本盘,对外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种监督贯通协调,横向上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纵向上进一步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认真总结“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程纪实试点工作经验成效,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健全党委常委会审议重要案件、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制度机制,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带动监督效能整体提升。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促进基层办事公开透明,增强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三)提升“三不”一体推进治理成效,推动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净化。把严的主基调和“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长期坚持下去,聚焦“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和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依规依纪依法惩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及使用等方面腐败行为,确保项目资金廉洁高效运行。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不断深化国企、金融、工程、政法、医疗等领域反腐败工作,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持续保持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为贺州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坚持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严守办案安全底线,全面提高审查调查质量和效果。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正能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更高站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推动深化改革、堵塞制度漏洞结合起来,把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督促推动“当下改”和“长久立”,切实增强不能腐的约束。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换届后新班子和新任职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提醒警惕“围猎”和权力的腐蚀,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正确看待、评价和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中的失误错误,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常态化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不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四)坚持纠“四风”树新风,为走好新征程提供有力作风保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常态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行动,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顽瘴痼疾。深入分析研判“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综合施策、一体纠治。重点盯住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有针对性解决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不担当不作为、问责泛化损害积极性等问题,持续解决“文山会海”、多头考核检查等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打好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合拳”。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严肃查处“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等“旧病”复发和新型变异。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责任和自觉。积极选树身边的“勤廉优”榜样,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抓提高、三年出品牌”工作思路,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贺州榜样”,努力营造思干思齐思发展的浓厚氛围,切实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为推动贺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实抓细,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昭平)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平桂、富川),紧盯“四个不摘”政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监督行动,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案件、侵吞公共资产的腐败问题,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持续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督促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巡视巡察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科学制定今后五年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全面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创新和改进巡察工作,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巡察监督质效。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强化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推动制度建设,促进标本兼治。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进巡察上下联动。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巡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县”联合办案等制度,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督促国有企业、市管园区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室+联系派驻机构+企业(园区、学校)纪(工)委”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县级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持续深化“三转”,分级分类抓好全员培训,加快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纪法知识考试平台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新知识,深学纪法知识、熟知纪法原理,深化运用战例教学、导师帮带等制度,不断提高在围绕中心大局下开展监督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持之以恒抓好纪检监察系统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选树推广纪检监察系统“勤廉优”榜样。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和监察官法等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查跑风漏气、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实际行动维护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担当新使命,奋进新征程,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一、政治监督“1112”工作机制:一月一清单、一季一检查、一季一报告、一年两次调研督导。

二、“6+2”工作制度机制: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问题线索排查、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联动协同等6项制度和专班专抓、蹲点督导等2项机制。

三、“五推动五解决”:2019年5月8日,市纪委印发《贺州市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创新实施“推动监督力量下移,解决基层人手不足等问题;推动项目‘零距离’监督,解决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问题线索及时发现,解决‘等米下锅’等问题;推动监督问责再精准,解决基层干部不敢担当等问题;推动责任传导全覆盖,解决‘上热中温下凉’等问题”工作模式。

四、“三个提名考察办法”:2016年2月25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县(区、管理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五、“两为主一报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

六、“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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