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起新时代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贺州“十四五”发展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黎 云
(2021年2月3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贺州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我市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审议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作出安排。刚才,李宏庆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对深入推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六稳”“六保”、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中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保证。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从领导班子抓起学起,通过常委会专题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办班培训全面学、基层调研一线学、党员干部跟进学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按照自治区纪委“六盯六看”要求,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等重点内容,运用政治监督“1112”(即一月一清单、一季一检查、一季一报告、两次调研督导)工作机制,把政治监督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全市通过政治监督发现问题577个,督促建立健全制度43项,立案查处24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开展人防系统腐败、违建别墅、乱占耕地违规建房、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贺州落实见效。全市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4件,立案查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4件,追缴易地建设费4500多万元。
(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手抓纪检监察系统疫情防控,一手抓全市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细致落实防疫措施,全市立案查处落实防控责任不力38人,有力促进防控责任、防控措施落实。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快速恢复,持续跑出全力东融“加速度”。深化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督查清单、线索清单和整改清单等“五张清单”为抓手,狠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紧盯平桂“土瑶”聚居深度贫困村等33个未脱贫村,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挂牌督战、蹲点调研,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脱贫工作精准到户到人。深入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督促22个扶贫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扶贫领域大监督工作格局。做实“三盯”“三公开”,充分发挥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五推动五解决”等工作模式作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全市立案查处186起,处分20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方和行业领域,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全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30件,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全部办结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移交的30件问题线索。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市林业系统和有关县(区)做好生态林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做实做细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统筹用好“四项监督”,层层督促“两个责任”一体落实、同向发力,保障《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贯彻落实。全市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16件,处分16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程纪实试点工作,以履职纪实手册和“每月一清单、每季一检查、半年一例会、年终一报告”工作机制为抓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纪检监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188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777件。协助市委把好选人用人关,市本级出具党风廉政意见79批664人次,不予出具意见25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33人次,占比分别为70%、24.1%、2.8%、3.1%。
(四)坚持约束与激励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等专项整治,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起,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03批次139起,严肃处理钟山县领导干部违规聚众饮酒问题和钟山县“城管局长校园受阻后拆校门”事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认真做好案件申诉复查,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全市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28名党员干部和4个单位予以澄清正名,开展回访教育462人。
(五)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拓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出台深化市管企业(园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县(区)纪委监委班子及成员实绩考评办法等系列改革文件,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县(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已全部组建挂牌,市级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93条,增长165.7%,立案21件,增长23.5%,处分32人,增长357.1%。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规范使用监察措施,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民生领域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市立案817件,处分835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21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严肃查处了八步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李盛彩,昭平县安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罗敏,平桂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啟波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守住文明安全办案底线,加快推进留置场所建设,实现审查调查“双安全”。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以案促改“六个一”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深化以案促改、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全市有5个廉政作品在自治区专项评比中荣获表彰。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市委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对26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政治巡察,实现本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市本级累计巡察91个单位,累计发现问题1506个,移交问题线索455条。加强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建立市委巡察机构联系指导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制度,督促推动县级巡察实现全覆盖。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完善“两反馈三通报”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整改任务。认真做好中央第二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完成整改99.58%,市委第一至第五轮、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六轮、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分别完成整改96.3%、95.2%、95.8%,建立健全制度1022项。
(七)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永葆初心使命,提升政治能力。全面抓好自治区纪委常委会10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41项措施,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市纪委监委机关荣获自治区级先进集体称号1个,市级先进集体称号3个,“寿城党旗红、铁军正气扬”党建品牌荣获“贺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精品品牌”称号。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办案一线”“专项工作一线”等选拔使用干部,加大选拔培养使用力度,有效打通纪检监察系统内外干部使用通道,选调34名优秀干部进入市级纪检监察队伍,选派12名优秀干部到基层“墩苗”或挂职。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分级分类推进全员培训,通过办班培训、跟班调训、以案代训、知识测试等方式,深入系统学习《政务处分法》等纪法知识,全市共举办培训班、主业微课堂、纪检监察干部讲堂等390期6101人次,系列课程光盘讲义学习2235人次,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的监督制约。聘请22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市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1人,立案4件,处分3人。
一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群众对党风政风满意度稳步提升。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交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有的对理论武装抓得不紧,放松了自我要求;对下传导监督责任和压力不够到位,基层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监督不够到位,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扶贫民生等重点行业领域问题仍然突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我市“赶超跨越、开创新局”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论述,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在我市落实见效。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贯通起来,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实落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长效机制,围绕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各项部署落实,围绕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围绕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创新驱动、全力东融、产业优先、乡村振兴、长寿品牌战略,实现经济增速保持在全区“第一方阵”、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进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作,深化运用政治监督“1112”工作机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贺州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我市实现“赶超跨越、开创新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推动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领导的具体化制度化。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调整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监督效能。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完善监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协调,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在供销系统、政法系统、工程建设、金融领域开展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立健全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的体制机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坚持安全文明办案,严把审查调查质量关,加强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选树宣传“勤廉榜样”,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三)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推动作用,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健全领导干部监督制度,总结推广加强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全程纪实试点工作,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做深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走访调研、抽查检查、指导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建议、廉政家访、督促以案促改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强对市县乡村四级集中换届纪律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干扰换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坚持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标本兼治的功效。
(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健全纠治“四风”的长效机制,严防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加大对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违规吃喝等问题的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到底、做选择、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抓住本质、精准施治。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把纠治“四风”工作引向深入。持续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廉洁治家,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精文简会、改进督查考核等为基层减负成果。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执行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充分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专班专治、“抓系统、系统抓”、“室组联动”、“五推动五解决”、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等工作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对基层用权的监督约束,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督促推动广大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基层治理不断提质增效。
(六)突出抓好巡察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等中心工作,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研究制定《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进一步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换届纪律巡察监督,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严格按照巡察授权和工作方案开展监督,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督导指导,充分发挥市委巡察机构联系指导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制度作用,完善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做实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运用“两反馈三通报”机制,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巡察整改问责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宣传、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七)从严落实新时代新阶段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办“清廉贺州讲堂”,深化创建模范机关。积极开展庆祝建党百年活动,总结回顾贺州纪检监察发展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继承发扬艰苦奋斗、不懈奋斗、永远奋斗的优秀品格。以市县乡集中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贺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县(区)纪委监委班子及成员实绩考评办法(试行)》等政绩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以严格考核促进严格履职。聚焦新时代新阶段要求,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十自觉、十严禁”要求,充分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胸怀全局、着眼大势,真抓实干、敢作善成,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贺州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