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9-15
来源: 贺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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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8月28日在贺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 翔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及成效

“蝇贪蚁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党的二十大以来,在自治区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持续用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2024年4月以来,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市委主动担当尽责、高位部署推进,市政府重抓力推、督导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责、监委牵头抓总、部门协同联动、县(区)主抓主战的工作体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将市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监督重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全市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全市各级监察机关突出为人民而战、让群众有感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案开路、重点突破,2024年扎实开展“6+N”专项行动和“22+1”小切口行业治理,2025年以超常规、大纵深推进“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6个全国性整治项目和深化医药耗材采购、涉黑涉恶“五霸”等6个全区性整治项目,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化办好整治不动产“登记难”等“15+1”件民生实事,形成了“12+16”整治格局。树牢“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采取一盘棋“统”、小切口“治”、项目化“管”、大力度“惩”的推进模式,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和“四张清单”,坚决惩治“蝇贪蚁腐”,靶向纠治顽瘴痼疾,让群众可感可及。2024年4月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41个,处分1320人,移送检察机关36人,挽回经济损失4.52亿余元,退还群众财物2.41亿余元,办成实事1940件,呈现出组织有力、办案有法、整治有方、调度有序、群众有感“五个有”特点。今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督导组下沉贺州督导集中整治工作时,肯定我市党政主责引领有力、县级战场主战比较有力、整治成效比较明显。

(一)深化整治“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呵护学生健康成长。“校园餐”是“良心餐”,关乎学生健康成长,牵动千家万户。市监委把“校园餐”整治摆在突出位置,直接查办、重点攻坚,督促指导县(区)监委依法查处挪用套取膳食经费、收受供应商贿赂、违规对外承包食堂等风腐问题,立案254人,处分170人,严肃查处118名校长、副校长。督促推动教育、市场监管、财政等职能部门落实“校园餐”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市直学校、县域内学校以及县(区)间交叉检查,实现全市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推动全市1345所学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清退学校食堂伙食费366.07万元,新增食堂、“选餐制”学校分别为11个、20所,惠及学生2534人、1.76万人。经过整治,全市中小学自营食堂比例提升至99.85%,实现学校食堂管理水平、“校园餐”质量和师生满意度“三个提升”。

(二)聚力整治农业农村领域突出问题,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市监委指导各县(区)监察机关查处“白条入账”、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集体资产闲置浪费等风腐问题,立案616人,处分491人,其中村级“一把手”153人。督促指导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深化“三清一促”,排查整改村集体“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等支出不规范金额120.85万元,排查追回村集体被拖欠资金3342.65万元;组织清理超长期、超低价等问题合同309份,为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收益570.58万元;排查整改迟(滞)拨资金1672.75万元,清缴追回惠农资金31.76万元。指导推广使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交易125宗,交易金额5276.5万元,督促财政部门追回(追缴)管理不规范资金408.61万元。

(三)持续整治医药领域突出问题,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医药领域腐败损害医患关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广受社会诟病。市监委紧盯群众看病就医“繁、难、贵”问题,会同卫健、医保等部门开展医药耗材采购、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狠刹吃回扣、收红包等行业歪风,立案208人,处分182人,严肃查处市疾控中心原主任李有寿等一批“靠医吃医”典型案件,切实守牢群众“救命钱”,破解群众“看病难”,提升群众“体验感”。督促推动卫健部门推行“一号管三天”等便民措施,推动医药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围提质,全市医药耗材价格平均降幅达50%,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于今年6月30日建成启用,极大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督促医保部门强化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发现并督促清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612.39万元。

(四)重拳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守护好群众“身后事”。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是群众关心的“身后事”。市监委指导各县(区)监察机关协同民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集中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严肃查处殡葬领域太平间管理不善、公墓管理不规范、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私贪腐等突出问题,立案23人,处分11人,有效匡正殡葬领域风气。督促民政等职能部门强化行业监管,全市2家殡葬服务机构取消殡仪服务项目28个,降低殡仪服务收费项目32项,丧葬用品平均降价30%,丧葬费用场均降幅30%,为群众减免费用418.05万元。

(五)集中整治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涵养山清水秀自然生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抓好涉重金属污染问题是贺州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市监委紧盯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背后的政绩观偏差、责任落实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组织开展“非法采矿和涉重金属污染责任、腐败问题倒查十年专项行动”,立案23人,追责问责41人。督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部“查、评、改、治、防、管”六字指导意见,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红橙黄”等级风险问题251个,完成整改231个,整改完成率为92%,用心用情用力呵护好贺州的山山水水。

(六)常态整治涉黑涉恶“五霸”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危害深重,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市监委会同政法委、公安部门铁腕出击,严厉打击“村霸”“街霸”“矿霸”“沙霸”“林霸”,严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全市立案涉及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人,留置4人,处分21人,严肃查处八步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副队长徐盛充当非法采矿人员“保护伞”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组织5个,破获涉“五霸”刑事案件7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1名(其中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38人),查获稀土矿8.1吨,打掉窝点7个,涉案总价值近2000万元,成功打掉长期盘踞八步区南乡镇有组织实施非法采矿、开设赌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莫某某涉黑组织。

(七)深入整治涉企涉民服务突出问题,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高效。涉企涉民服务,企业群众高度关注,事关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市监委指导各县(区)监察机关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立案24人,处分7人。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在今年办结的747件市场监管领域案件中,适用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案件累计356件,减轻减免罚款1127.28万元,有3起案例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第十五批典型案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林木采伐审批“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问题,督促林业部门通过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发证5982份、增长168.17%,惠及群众2万多人并节省采伐成本200多万元,全市违法采伐案件在2024年同比下降74%的基础上,2025年上半年同比再下降69.9%。

(八)强力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市监委聚焦拖欠工资、养老服务、不动产“登记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完善“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监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督促城市管理部门全部拨付拖欠环卫工人工资1447.89万元,惠及环卫工人1490人。督促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协调落实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4417.85万元,惠及群众4150人。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29人,处分16人,督促及时发放养老服务资金111.03万元;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新增低保对象6214人,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10158人,建立边界市救助共建机制,严格落实备案制度。督促自然资源部门深化运用“证缴分离”等机制,排查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项目41个,完成登记办证7581套,惠及群众1.9万人。

(九)从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赋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重基层负担,基层干部反映强烈。市监委聚焦漠视群众合理诉求、搞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等不正之风,全市查处问题44个,处分49人。市监委会同市级专项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纠偏,督促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抓好自治区通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整改落实,通报市教育局变相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富川瑶族自治县卫健局按季度频繁搞通报等6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推动面向县(区)考核事项11项归并整合为1项;基层文会数量下降20%,让广大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上。

在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市县监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物业服务、敬老卡制发、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问题专项整治,让群众有更多可感可及。

全市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导组的精准指导,得益于自治区监委和市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动,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鼎力支持。

二、经验及体会

做好集中整治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五个突出”: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突出责任落实。整治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强化党委政府主责、监委牵头抓总、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战的责任体系,共同把集中整治抓具体、抓深入。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突出以案开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标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好从严监督执法利器,发挥办案突破带动作用,让广大群众在具体问题解决中看到新变化、获得新实惠。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系统施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多面广量大,我们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系统的风腐问题,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查改治”,强力“撕开口子”“揭开盖子”,实现从个案清除向系统治理转变。四是坚持法治思维,突出整治效果。基层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整治、依规依法整治。开展集中整治既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也要从法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依法采取调查措施,从严把好事实关,决不办“凑数案”。五是坚持深化改革,突出建章立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必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以改革的精神和严的标准推动集中整治形成常态长效的制度机制,把整治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问题及打算

虽然我市整治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有的乡镇党委和市县直牵头部门党组(党委)思想重视不够,学习理解上级精神不到位,研究不够深,把集中整治工作当成一般性工作来抓,沉下心、花精力不够。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市县直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虚化,党政传达学习多、专题听取汇报少,调研督导和推动问题解决不够有力有效,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底到边,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依然存在。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等一些市直牵头职能部门不善于统筹,习惯等靠监委推动,向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少且质量不高。有的县(区)监委办案不聚焦,查办有影响、有分量的典型案件少,殡葬、生态环境等一些领域刚刚“揭开盖子”,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城镇机动车及驾驶人考试等领域整治才刚刚开始,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暴露。有的县(区)监委和乡镇监察机构重办案轻整治,一体推进办案、整治、办实事不够紧密,群众身边的风腐乱象仍有很多,深化整治任务仍然艰巨,整治项目、办实事与群众愿望还有差距,基层治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人民群众感情不够深,对人民群众不够负责,也反映出市监委回应群众关切还不够及时,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厚植为民情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不够到位。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让老百姓得实惠、让党得民心的大事要事实事,必须久久为功、持续深化。市监委坚决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国家监委、自治区监委、市委部署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始终保持战斗姿态、攻坚态势,持续抓好集中整治,努力取得更大成效。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协同配合机制,巩固党委政府主责、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责任格局,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强化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整治工作合力。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严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破坏营商环境等风腐问题,斩断伸向“一老一小”“一生一死”的“黑手”。深化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攻坚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让老百姓真切感到腐败有人查、问题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强化个案剖析、类案分析,推动有关部门做实以案促改促治,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三是严惩“蝇贪蚁腐”。继续用好群众点题机制,滚动式整治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突出问题,全力打好“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等“突击战”,攥指成拳提升集中整治的爆发力,持续深化“15+1”件民生实事,确保取得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标志性整治成果,带动集中整治整体提升。四是做实基层监督。扎实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深化县乡两级监察体制改革,巩固县级监委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成果,加强乡镇(街道)监察机制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抓好大数据监督赋能,强化全员培训、实战练兵,提升基层监督效能。紧盯县级主战场,督促薄弱县聚力攻坚,形成抓薄弱、促整体的工作局面。五是巩固整治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机制,深化运用听取汇报、领办包抓、调研督导“三项机制”,健全领导包案、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加强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确保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提升常态长效整治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在自治区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以集中整治实效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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