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监察局文件
贺监干〔2017〕4号 关于张宁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贺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张宁同志(贺州市监察局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贺州市监察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