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贺州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 信息来源:贺州市体育局
- 发稿作者:赖时
-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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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7月9日至10日在贺州市交通局球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
由各县(区)组队参赛,各网球俱乐部自愿参赛。
三、比赛项目
(一)甲组:单打(男女混合)
(二)乙组:单打(男女混合)
(三)丙组
(1)90秒单脚拍球
(2)90秒单脚颠球
(3)一分钟跳绳
(4)投掷网球
(5)托球8字环绕跑10圈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二)年龄规定
1.甲组: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以内出生
2.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贺州市第二代身份证,或代表贺州在广西注册,否则不予参赛。
2.区体校、区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和已招收入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3.参赛者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保险证明以及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健康证明,报到时交大会审查,否则不能参赛。一旦出现重大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一切治疗费用将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竞赛办法
(一)甲组、乙组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2.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循环赛,第二阶段由循环赛第一、二名争冠亚军,循环赛第三、四名争第三名。
3.单打比赛第一阶段比赛采用每场八局赛制7:7局时进行抢七决胜。
4.单打比赛各年龄组的运动员只能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不能跨年龄组参赛。
5.参赛运动员比赛服装符合比赛要求。
6.由大会组织抽签和进行竞赛编排。
7.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任何时候某人弃权将自动放弃当赛及后续赛事资格。
(二)丙组
1.丙组的比赛由球感练习、素质测试五个项目组成,每个项目为20分,总分为100分。
2.每个项目第一名得20分,以下依名次降低而递减分值,每低一名次递减2分,直至最后最后降至2分。
3.五个项目总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总分相等则以年龄小者列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各项分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少于2人不安排比赛。8人(含8人)以下减一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表一式二份于赛前15天(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寄到贺州市体育局竞技科,同时报名表电子版发至hzstyjjjk@163.com,联系人:赖时,电话:5200106。报名后不得更改。
(二)各运动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及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八、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九、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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