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贺州市男子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 信息来源:贺州市体育局
- 发稿作者:赖时
-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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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5月20-21日在贺州市体育中心足球场。
二、参加单位
由各县(区)组队参赛,各足球俱乐部自愿参赛。
三、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不限。参赛运动员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单位可报公费名额领队1名;公费名额教练员按公费参赛运动员10:1比例报名;参赛运动员在9人(含9人)以下的可报公费教练员1名。
2.运动员公费名额分配方案:八步区20名,钟山县20名,富川县12名,昭平县12名,平桂区12名,其余为自费。自费及超编人员交纳包干费用250元/人,报到时一次性向赛区交纳,赛会期间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
(二)年龄规定:运动员必须是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身份证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贺州市第二代身份证,或代表贺州在广西注册,否则不予参赛。
2.区体校、区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和已招收入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此次比赛。
3.参赛者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保险证明以及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健康证明(包括脑电图、心电图检查),报到时交大会审查,否则不能参赛。一旦出现重大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一切治疗费用将由参赛单位负责。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11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和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二)采用11人制(使用5号球比赛)。
(三)比赛均可穿帆布或皮面碎钉,胶钉足球鞋、带护腿板和穿足球袜进行。否则不予上场比赛。
(四)比赛服装:每队须有两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和队长袖标。
(五)5队(含5队)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6队以上采用先分组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然后进行交叉赛;各小组1、2名决出1-4名。
(六)决定名次办法:小组赛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按其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名次列前;如遇两队出现平局以及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以以下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仍相等,以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以相互间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以小组赛全部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如仍相等,以小组赛全部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7.第二阶段交叉赛出现平局则直接以点球决定胜负。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10队(含10队)以上参加的奖励前六名;6-9队参加的奖励前四名;5队(含5队)以下参加的奖励前三名;1队报名不开赛。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表一式二份于赛前15天(以寄出快件邮戳日期为准)寄到贺州市体育局竞技科,同时报名表电子版发至hzstyjjjk@163.com,联系人:赖时,电话:5200106。报名表上必须注明每个运动员的参赛号码(服装颜色)和出生年月,逾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运动员名单和号码,如因某种特殊情况需更改运动员名单的,须经大会组委会同意。
(二)各运动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及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七、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裁判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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