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要求,特编制贺州市住建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委门户网站贺州市建设规划网(www.hzsjgw.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住建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137891;电子邮箱:jgw7891@163.com)。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1年我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李裕科主任和黄健光书记担任,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委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庆全同志兼任。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委制定出台了《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办事公开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贺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应急处置制度》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三)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按照《条例》要求,2011年我委编制、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按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门户网站贺州市建设规划网(www.hzsjgw.cn)上公开发布。
(四)政务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2011年我委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贺州市建设规划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在公开方面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强我委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在市城建档案馆)建设,完善办公设施,为群众查阅各类政务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委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实行阳光政务。进一步加快门户网站贺州市建设规划网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数据,满足群众咨询、下载和网上预审批的需要,有效增加政务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2011年我委通过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条例》制定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范围、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相关程序,政务信息的送交、目录的编制等等。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委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据统计,2011年我委有关人员共参加3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以公开促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2011年我委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进中央、自治区、贺州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形式,公开我委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
(二)以公开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充分利用驻政务中心窗口这个平台,将本委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窗口统一办理,指导重大项目在本委审批环节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以“一门受理、服务前移、并联审批、快速办理”为原则,对重大项目的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建立“一站式、一表式”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同进,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形式依法公开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内容,不断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1年我委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发现涉及委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务信息。
(二)通过公告、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目前,我委的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查阅中心(设在市城建档案馆)等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已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除此之外,对于我委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还通过公告、新闻发布会以及贺州日报、贺州电视台、贺州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积极作用。2011年11月1日,我委李裕科主任带队参加了贺州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在上线活动中,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住建部门如何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城市发展的规划定位,加快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城东新区建设,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和整治“两违”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宣传。特别是农村危改工作,群众非常关注。在节目播出期间,我们反复介绍农村危改各项政策以及申办程序,解答群众疑惑,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1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30多条,涉及我委工作报告、工作动态、领导讲话、人事任免、政策文件、法制法规等政务信息,全文电子化率100%。截至2011年贺州市建设规划网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10000多人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1年我委依托市城建档案馆,健全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提高回复质量,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答复意见统一。
(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备案情况。我委严格执行《贺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不予公开工作。据统计,2011年我委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不予公开现象。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费。
六、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如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委将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继续建立健全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将我委的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加强有关人员的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争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