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优化旅游环境 维护游客权益
来源:贺州市司法局 作者:贺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1日 15:56 浏览量:199 打 印
近日,黄姚景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在黄姚古镇旅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
深圳的黄某自驾大众途观小轿车到黄姚古镇旅游,由于古镇东牌楼至黄姚中学路段正在施工,黄某驾驶车辆行驶至黄姚中学门口路段时,因施工人员张某驾驶的轮式装载机上的石板掉落,不小心碰刮到黄某的车辆,导致该车左前门、后门不同程度被刮凹,左后门下方塑料盖板被刮破。黄某当场打电话报警让交警到现场处理,交警到达现场勘查后,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黄某无事故责任,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要解决赔偿问题,可以申请黄姚景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黄某根据交警的指引到我调委会申请调解,我调委会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在调委会调解室进行调解,根据上海大众深圳某4S店提供的赔偿方案组织双方协商。一是由张某赔偿人民币6000元作为车辆维修费用;二是由张某陪同黄某一起到大众4S店进行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张某支付。张某认为临近贺州市并没有大众汽车4S店,方案中要求赔偿的数额又太大,不同意赔偿的方案。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金额僵持不下,调解员见此情形,采取了背对背调解方法,把纠纷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重述后,双方当事人分开与调解员沟通。经过调解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说服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由张某一次性赔偿人民币6000元作为车辆维修费用,并签订了赔偿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黄姚景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钢 梁钰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