耙田取水灌邻田 邻里宽容助和解
来源:昭平县司法局 作者:贺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1日 15:54 浏览量:191 打 印
黄姚镇巩桥村民陈某来黄姚司法所反映情况:其位于大湾寨的烟田被赵某放水淹死了一部分,双方在村委会调解时因赔偿金额分歧太大调解不成功,索赔无果的情况下,陈某到黄姚镇调委会请求给予帮助。
黄姚镇调委会受理后经过现场勘查取证,并向周边居住的群众了解情况,得出了三点调查结论,调委会认为:一是陈某的烟田北边与灌溉水渠接拢,另外三面均是水田,其在四面环水的地上种植烟叶较为不妥;二是赵某在明知烟田不能涉水的情况下耙田取水,未控制水量导致水漫烟田,造成陈某烟叶枯萎死亡;三是今年五月雨水较多,自然因素造成水渠水量暴涨,水量难以控制。
在三点调查结论的基础上黄姚镇调委会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协商确认,双方当事人对三点调查结论无意义,最后调委会建议赵某对陈某进行部分的赔偿,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赵某当场把赔偿金交给陈某,双方握手言和、化解纠纷。
在日常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需要相互之间多一些包容理解,遇事理性冷静对待。在相持不下的时候懂得找到合适的途径,及时客观、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昭平司法局 王钢 梁钰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