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工作流程
公证申请人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该公证事项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即进入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工作流程:
(一)公证员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证明(证据)材料进行核实、研判,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可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告知、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二)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三)审查和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四)制作谈话或询问笔录等材料(包括调查取证)→
(五)承办公证员整理公证卷宗、打印或填写公证书签发稿、呈批表,交审批人审批→
(六)审批人审批→
(七)制作和出具公证书→
(八)发送公证书。
二、市民朋友申请办理公证一般步骤
(一)向公证机构咨询(可上门咨询或电话咨询)→
(二)按公证机构的咨询告知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据)材料等→
(三)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据)材料→
(四)签署笔录、文本等相关文件、资料(案件需调查的,签字后即按规定缴纳调查费)→
(五)需调查核实情况的,配合、协助公证机构调查核实情况→
(六)按照核定的数额缴纳公证费、领取公证书。
三、贺州市公证处推行的服务新举措
(一)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对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以减少了当事人重复咨询,避免了当事人特别是来自边远山区当事人不必要的往返和经济支出。
(二)推行“五统一站式”服务。贺州市公证处在一楼设立办证大厅,推行“五统一站式”服务。即统一接待、统一咨询、统一受案、统一登记、统一派案,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解决当事人“咨询难、受理难、排号难、办证难”的“四难问题”。
(三)开辟咨询绿色通道。开通便民服务热线:0774-5292437,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咨询服务。
(四)开展“公证服务”。组织公证人员到基层及重点办证区域进行“公证”,为广大群众现场办证、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进一步构筑便民服务平台。
(五)上门服务。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且需办理公证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以实现其享受均等服务的愿望。
(六)提供法律援助。为生活困难、伤残等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实施公证救助,减(免)相应的公证费,让广大受援对象感受公证为民的温情。
(七)缩短办证办证时限。一是缩短简易案件的办证时限。如无须调查核实情况、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充分的委托、声明、协议类公证事项,及时受理,3个工作日内出证。二是缩短复杂案件的办证时限。对事实清楚、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且须调查核实情况的,待调查核实情况后,办证期限由《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三是缩短重大疑难案件的办证时限。对重大、疑难、复杂且须调查核实情况的公证事项,在调查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