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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和顺司法鉴定所简介
来源:[db: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 17:38  浏览量:521 打 印

贺州市和顺司法鉴定所简介

贺州市和顺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451208001。是目前贺州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该所拥有7名司法鉴定专家,出具的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之内均具有法律效力。

贺州市和顺司法鉴定所依托贺州市人民医院的设备和技术优势,拥有各种先进的鉴定设备和经验丰富的专家队伍,能及时完成各项鉴定业务。是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性、权威性鉴定机构,且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自主经营,独立鉴定,不受其他社会因素影响,中立鉴定,确保鉴定结论合法性、客观性、科学性、中立性、规范性、权威性。

一、贺州市和顺司法鉴定所的执业范围:

    1、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主要内容:

(1)人身损伤程度鉴定(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

(3)人身伤害(故意伤害、过失伤害、意外伤害)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

(4)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5)医疗纠纷(医疗过错)鉴定;

(6)劳动能力鉴定;

(7)保外就医鉴定;

(8)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9)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10)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11)后续治疗费评定;

(12)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13)治疗时限评定;

(14)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

2、法医病理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包括:一切非正常死亡的尸体;不明原因死亡的尸体;有医疗争议的尸体和打架、斗殴中死亡的尸体;虐待致死的儿童、妇女和老人;猝死及发生机理、灾害事故、交通事故和其他群体死亡的鉴定)、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其他部门尸检后送检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或未尸检(尸体已处理)的文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推断。主要内容:

(1)死亡原因鉴定;

(2)死亡方式鉴定;

(3)死亡时间推断;

(4)致伤(死)物认定;

(5)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

(6)死后个体识别。

3、法医毒物鉴定,是指运用法医毒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仪器分析技术,对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毒品及代谢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通过对毒物、毒性、中毒机理、代谢功能的分析,结合中毒表现、尸检所见,综合作出毒(药)物中毒的鉴定。主要内容: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

二、贺州市和顺司法鉴定所可以为司法机关和当事人提供以下鉴定服务:

1、适用于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赔偿的法医鉴定。主要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保险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医疗过错等所造成的人身损害案件需要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2、用于公安派出所行政调解、裁决等提供证据的法医鉴定。驾驶员的血液中酒精浓度检测,是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的重要证据。

    3、用于辨别事实真相的法医鉴定。损伤(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工具和致伤(死)原因推断、尸体解剖死因鉴定。

    4、适用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案件需要重新鉴定。

    5、罪犯保外就医或违法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病情鉴定。

    地址:广西贺州市八达西路637号(贺州市交警支队旁)

    电话:0774-5229368(办公)  18978414819    

    传真: 0774-5295766    邮箱:hzhss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