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鉴定工作方案>》(贺政办发〔2016〕50号)和自治区司法厅《推行广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由贺州市司法局从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组成
抽查人员由贺州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相关业务科室人员1—3人。
三、抽查内容
根据贺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项目开展检查,2018年抽查事项全覆盖。
四、抽查方式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查管理制度、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查看收结案登记簿、卷宗以及询问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方式。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机构反馈有关情况。
五、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活动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抽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并在贺州普法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开展“双随机”工作中的执法人员要按照《贺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在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总结工作,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并将汇报材料及相关档案报送市局法制和司法鉴定科。
附件1:贺州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贺州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3:执法检查机构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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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司法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x
贺州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