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严惩“微腐败”服务“大民生”
发布时间: 2025-09-24
作者: 廖添慧 首春英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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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笔钱还能退回来。”8月28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石家乡开展涉案款物清退活动,该乡村民唐福贵接过清退款时激动地说。

今年2月26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信访举报,石家乡便民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袁某日常履职存在“吃拿卡要”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联合石家乡纪委通过走访群众、查看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初核,发现2021年至2024年期间,袁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群众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业务过程中,通过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索要现金、香烟、花生油等财物,折合人民币1万多元。袁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的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全部退还给群众。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用好这一典型案例,落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向石家乡党委政府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落实制度管人管事,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纪法效应。同时,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7个、督促立行立改6个,立案1件。

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仅伤群众感情,还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强力惩治“蝇贪蚁腐”,打好“查改治”一体推进的“组合拳”,以查处“微腐败”服务“大民生”,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85个,立案182件186人,推动办成具体实事308件,挽回经济损失2839万元,返还群众财物3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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