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纪检监察系统纠“四风”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拟评选陈开铿等10名同志为2021—2022年度贺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勤廉优榜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8日至3月15日。
如对榜样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3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贺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 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邮政编码542899,联系电话:0774-512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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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2022年度贺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勤廉优榜样”人选名单
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附件:
2021—2022年度贺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勤廉优榜样”人选名单
陈开铿 贺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贝荣越 贺州市委巡察组组长
唐 敏 贺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叶 苇 贺州市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主任
徐继良 贺州市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副主任
植建光 八步区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
陈家坚 平桂区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芳宁 钟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朱煜东 富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莫县生 昭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