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转发〈贺州市基层党(总)支部、党小组及党(总)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党建责任清单〉的通知》(贺市直〔2018〕17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高我委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结合机关党委的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23项)
党支部对本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负总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党支部年初要制定本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理论学习计划,并召开党员大会,研究部署本支部党的建设工作。
4.党支部年初要召开会议讨论研究1次党员教育发展管理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同时,注重抓好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党员管理,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5.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7.每月组织党员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当突出政治性,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史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支部主题党日的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警示教育、技能比赛、实践锻炼、走访调研、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帮助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做到有主题、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务求实效。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在每年“七一”前后,要组织开展1次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有计划地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
8.以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党员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档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三个档次。
9.定期开展党性分析。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原则上每年1次,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主要内容是: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着重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业绩、作风建设、组织纪律五个方面进行党性分析。
10.密切联系群众,每年结合组织生活会,向群众征求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不少于2次。
11.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评制度。考核工作由批准设立党支部的党组织组织开展,每年应当开展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向机关党委报告履职情况不少于1次。
12.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组织和督促每名党员每年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
13.每月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14.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要按照7-9人的标准,合理划分党小组。
1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本单位党员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16.建立到期换届选举提醒机制,按期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17.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慰问帮扶困难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
18.规范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做到用前有预算,用时有项目,用后有台账。
1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重点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和关键节点,加强党员廉政教育,每年组织党员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2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面的思想舆论引导,加强对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和处置。
21.每年开展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四个本子”规范使用情况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并建立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台账,做好党建档案归档工作。
22.本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工作情况要及时上传“八桂先锋”手机APP。
23. 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小组党建责任清单(11项)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1.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学习会,组织本小组党员开展学习研讨。
2.每年至少开展4次检查,督促规范使用“四个本子”,努力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
3.每月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4.组织党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组织和督促本小组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5.做好服务党员工作,每年开展普遍谈心谈话活动不少于2次,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6.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7.每年至少召开2次小组会议专题听取本党小组党员的思想汇报。
8.根据党支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
9.协助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10.建立完善党小组党建工作台账,并做好党建档案的归档工作。
11.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支部书记党建责任清单(13项)
党支部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1.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 要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每年至少上1次。每季度召集支部党员大会不少于1次,每月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不少于1次,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3.定期研究党支部党建工作,年初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研究部署本支部党的建设工作,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每年至少向上级机关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5.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遵循的原则是“团结——批评——团结”。基本程序是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查摆问题——自我批评——相互批评——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6.每年研究部署党员教育发展管理工作不少于1次,年初研究制定本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年度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实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每年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党小组)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党员存在的实际困难,要帮助协调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组织或者有关领导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8.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加强对党支部、党小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9.带头执行党的基本制度,带头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
10.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培育良好家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配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11.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全面领导和组织本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
12.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四个本子”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13.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检查党员在“八桂先锋”手机APP上学习积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在“八桂先锋”手机APP上学习情况的通报。
1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党小组长党建责任清单(9项)
党小组长是党支部设立的党小组的负责人,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对本小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1.每月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不少于1次,组织党员学习,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2.按照党支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每年主持召开党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不少于2次。
5.根据党支部的安排,每年组织党员开展普遍谈心谈话活动不少于2次,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干部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6.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向本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并督促党员完成。每年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四个本子”规范使用情况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
7.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党员评议等工作。
8.每月做好党员收缴党费工作。
9.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