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办通〔2020〕58号)精神,经研究,推荐董慧轶等7名同志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至2月25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1年2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贺州市纪委监委。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邮政编码:542899,联系电话:0774-5123219、5135761(传真)。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贺州市委宣传部
2021年2月19日
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董慧轶 女 汉族 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姜晚英 女 瑶族 贺州市平桂区民族学校副校长
庞 茜 女 汉族 贺州市人民医院儿科一病区副护士长
吴志良 男 汉族 贺州市昭平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
陈宇环 女 瑶族 贺州市平桂区大平瑶族乡党委书记
林冬晓女 汉族 贺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教导员
苏 华 男 汉族 贺州市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心血管内科二病区老年医学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