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桂区公会镇双洋村“两委”干部违规收取危改户“照相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时任平桂区公会镇双洋村村委主任胡昌威、村委副主任谢崇滴、谢加共、吴昌被在协助公会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规收取危改户“照相费”共计2800元。2018年7月,胡昌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崇滴、谢加共、吴昌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桂区水口镇芳江村原“两委”干部违规收取危改“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2年,时任平桂区水口镇芳江村党支部书记汤杰光、村委主任赵海群在协助水口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分别违规收受危改“好处费”1108元、1380元。2018年8月,汤杰光、赵海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款项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