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镇: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 2017-08-25
来源: 走马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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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事,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

8月21日,昭平县走马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读本。

据悉,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昭平县纪委、县监察局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党纪党规,摘录禁止性条规于今年的7月份编印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读本。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读本在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公务用车、节庆活动、婚丧喜庆事宜等12个方面,为党员干部标明“红线”,划定“雷区”。此外,《负面清单》读本梳理汇总中共党员“六大纪律”100条禁令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四种形态”等23个党风廉政建设常用词语释义,供党员干部学习。

“《负面清单》读本一目了然、易记易行,在今后一定经常对照《负面清单》自查,决不越底线、触红线。”会后,该镇庙枒村支书莫林说。

据了解,昭平县纪委、县监察局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读本免费发放给全县科级干部人手一份,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作为廉政教育读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熟知禁令,入脑入心,严格遵守,从而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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