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严查违纪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 2015-01-28
来源: 昭平县纪委 罗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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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昭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定不移地抓好查办案件工作,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一是重点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如涉及农村危房改造、低保金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等。二是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如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三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办案合力。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对于重要和复杂案件,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直接指挥和协调,对查办的重要案件心中有数,妥善处理办案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同时做好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税务等机关的协调、沟通、合作,注意加强与金融、电信等行业及监管机构的支持配合,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严格案件线索筛选和排查,提高成案率。注重从信访举报、纠风、执法监察等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中挖掘案件线索,做好案件线索筛选和排查,加大案件线索初核力度,提高案件成案率。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发挥查办案件在警示教育方面的功能。二是发挥查办案件在完善制度方面的功能。把治本工作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全过程,通过查办的案件总结教训,堵塞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功能。

据统计,2014年以来,该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3件,比上年增加43.3%,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13人,其他人员1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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