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提升办案陪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陪护技能,规范陪护工作,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近日,市纪委举办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陪护”业务培训班。市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相关业务室干部及县、乡镇纪检干部共4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观看录像、参观市级办案点等形式,客观分析了当前反腐败形势下办案安全工作的情况,深刻阐述了陪护职责对案件查办、案件突破、案件安全的重要意义,重点讲解了《贺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点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贺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点陪护工作制度》、《贺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点陪护人员纪律规定》等制度。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会议对参训人员如何做好安全陪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强化安全意识。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各级纪委办案安全设施有待完善,办案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参训人员要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提高对做好陪护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牢牢把握“依法依纪”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的制度;二是学以致用,提升业务能力。此次培训内容较丰富,实用性和针对性强,与会人员要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在培训中不断提高个人专业素养,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陪护人员,确保我市纪检监察办案安全“零事故”,扎实推进办案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