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审理案件182件零申诉
发布时间: 2017-05-09
来源: 富川县纪委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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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认真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基本方针,严把查审分离乡案县审工作原则,确保案件审理质量。2016年至今,共审结案件182件182人,零申诉。

鉴别证据,严把事实关。在案件审理中,严肃对待第一手证据资料,坚持实事求是讲证据,做到定之有据、否之有理,使每起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实事求是,严把定性关。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案件审理客观公正、不枉不纵,审理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同时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依纪依法办案,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区别对待的关系,严格按照党政纪条规,抓认定案件性质为正确量纪打好基础。

掌握政策,严把量纪关。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宽严适度、区别对待的原则,既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又区别不同情况,客观分析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惩教结合,教育为主。

创新案审机制,严把查审分离关。为避免办案人员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现象的出现,会审小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办案人员不参与会审工作,实现查审分离严格标准、认真规范,完善案件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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