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收藏本站
  • 体育局官网banner
  • 体育局官网banner
  • 体育局官网banner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在线留言 >> 详细内容

贺州市体育局运动员等级核准指南

  • 信息来源:贺州市体育局
  • 发稿作者:局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1-15 15:51
  • 查看305次

一、事项名称:运动员等级核准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0〕18号)。

三、申请条件: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达到本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授予相应的等级称号;运动员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6个月内向所在地体育部门提出等级称号申请,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达到该等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代表我市参赛的运动员。

五、所需材料: 
1.填写本人一式三份的书面申请表; 
2.基层单位意见; 
3.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以上比赛有效成绩证明一份(包括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时必须另交本人二寸免冠近照两张(制证书用)。

六、办理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初审受理→业务科室审查→领导签署意见→制证→窗口送达

七、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本级不收费

办公地址: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贺州大道1-3号) 
三楼南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5200106   投诉电话:5136873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下载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填写说明: 
1. 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者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2. 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非必要”的,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 
3. 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签名或公司印章、政府或相关机构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无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