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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详情

编号:201908262215222082   查询码:33258
申请日期:2019-08-26
写信人: 恒** 来信人姓名部分隐藏
咨询部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题类别: 政策咨询 信件状态: 已受理
信件标题: 举报鞍山路恒和苑小区2栋103户违规在公摊平台面积私搭不锈钢棚
信件内容:
举报鞍山路恒和苑小区2栋103户违规在公摊平台面积私搭不锈钢棚 一、基本情况 鞍山路苑小区2栋一楼103户、104户外面平台的公摊面积不属于任何个人,一直来,一楼103户、104户是无法直接出去的。 (一)2017年情况。现在2栋103户是2017年买的二手房入住的,其在2017年装修时,自行违规在自家阳台开了一个门,并违规在户外公共公摊面积的平台处开始搭建不锈钢棚。至2017年6月2日,物业以及业主委员会发了书面整改通知书,并上门进行了阻止。书面整改通知书还张贴到2栋门外。当时103业主只违规搭起了不锈钢隔拦,没有到搭顶棚的阶段。物业做了批评教育,暂定维持当时现状,要求坚决不能继续施工,坚决不能封顶。当时业主也是同意的。 (二)现在情况。一直到2019年8月22日,该户突然施工。当时有业主报告给了物业,物业多次上门进行了阻止,但没有停工。2栋103户公然违规,并不听劝告,挑衅物业以及全体业主,在公摊平台面积私搭不锈钢棚。 说明,2019年的物业,不是之前的物业公司,不够强势捍卫法律尊严,不够强势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 二、本次举报的诉求 该户违背新时期公平公正、遵纪守法的原则,公然违规,并不听劝告,挑衅物业以及全体业主,在公摊平台面积违建私搭不锈钢棚。恳请核查事实并安排相关部门对该不锈钢棚进行整体拆除。具体可以咨询物业5130658。
受理部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时间 2019-08-27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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