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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详情

编号:201908141923177217   查询码:39168
申请日期:2019-08-14
写信人: 张** 来信人姓名部分隐藏
咨询部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题类别: 政策咨询 信件状态: 处理完结
信件标题: 关于已交预售款是否在指定银行监管账户的咨询。
信件内容:
贺州江湾幸福里1、2、3、5、6、7栋楼已拿到预售许可证,现在已交了首付款,请问已交的首付款是不是在贵局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里?
受理部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时间 2019-08-15
完成时间 2019-08-20
答复内容
张(先生/女士):
  您好,您在贺州住建网咨询已交首付款是不是在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里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贺州江湾幸福里项目是由广西贺州市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目前该项目1#楼、2#楼、3#楼、5#楼、7#楼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规定,若发现开发商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向购房人收取定金及首付款的行为,购房人可将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我局进行举报,我局将依法立案处理。
  在此我局温馨提醒您,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各方共同遵守和维护,为了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请您在购买商品房时认真查询开发项目的证件情况,符合预售条件的才购买,并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监管账户,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由于您在网上没有留下交首付款账户的信息,该项目由八步区住建局监管,建议您向八步区住建局查询您已交的首付款是否在监管账户里。
  感谢您对贺州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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