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信人: | 陈** 来信人姓名部分隐藏 | ||||
| 咨询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问题类别: | 政策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受理 |
| 信件标题: | 平桂新城.新城广场的相关问题 | ||||
| 信件内容: | 今年2月份我在平桂区绿洲地产购买了平桂新城.新城广场的商品房,当时绿洲地产出示了贵局发放的新城广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办理了首付款后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被他们以备案为由一直未给予本人,后多次找到绿洲地产索要合同,但绿洲地产相关人员皆以合同还没有备案为由未给予合同,此事从2月份一直拖延至今。
另外,从2月份缴纳首付款签订合同至今,平桂绿洲地产不但合同未给予本人,而且相关按揭贷款手续也至今没有办理(当时签订合同约定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8月31日,但到今天绿洲地产仍未将购房合同交予本人,也还没有通知本人办理购房贷款手续。
请问贵局,平桂绿洲地产此等行为是否合法?请给予处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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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受理时间 | 2019-08-09 |
| 完成时间 | 2019-09-11 | ||
| 答复内容 | 您的信件我方已经收到,请留意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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