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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住建系统2012年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2-05-15 00:00  查看:2707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执行《廉政准则》,自觉用“八个禁止”、“52个不准”规范自身行为,增强自我约束 ,接受群众监督。

我向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以身作则,作学习宣传的表率。紧密联系住建委实际,带头学习《廉政准则》,全面准确地把握《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定性。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环境。

二、身体力行,作严格执行的表率。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特别是要做到: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绝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绝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绝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绝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绝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绝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真抓实干,作全面履职的表率。坚持“一岗双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做到常检查、勤督促、求实效。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理直气壮地管、严肃认真地查、动真碰硬地纠。

四、民主公开,作接受监督的表率。加强党组成员互相监督和互相提醒,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自觉端正日常行为,主动接受党内外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以上承诺,敬请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市住建委及承诺人各存一份。

承诺人:               

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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