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改善行业形象,市住建委向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作出以下承诺:
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市建委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全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办理时限保证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内,自觉兑现自行承诺服务事项,全面实行窗口行政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跟踪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二、履行监管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工程建筑领域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行业法治环境。规范执法程序,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行为。
三、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新建建筑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达100%。加强文明施工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少扰民、不扰民,及时查处、整改施工扰民问题。
四、实施民心工程,落实惠民政策。一是加快城乡风貌。全市完成10个重点乡镇的风貌改造任务。即八步区信都镇、贺街镇,平桂管理区望高镇、西湾街道办,昭平县走马乡、黄姚镇(界塘),钟山县红花镇、回龙镇,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葛坡镇的风貌改造。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对各县(区、管理区)危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跟踪网上录入进度情况以及实际建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财政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全面完成201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五、加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按照《贺州市2013年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科室、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一揽子抓到底”的原则,主要领导全面协调,联系领导具体指导,责任科室狠抓落实,形成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及时帮助业主和施工企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投资工作稳步推进。
六、加强廉政建设,做到廉洁从政。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建设行政职能、行政执法程序、法规政策依据、工作纪律等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做到不乱收费、不乱罚款、不乱摊派。
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受理电话:0774—5137879,电子信箱:jgw789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