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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办事公开制度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2-03-20 00:00  查看:448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本委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改进和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全委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

    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城市建设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建设系统政务公开主要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进行。

政务公开的项目

    (一)本委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二)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四)行政处罚事项;

    (五)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六)上级人事部门及本委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内容。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委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单位情况变化,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目录和相关内容。

五、公开的形式、方法和时间

(一)通过贺州建设规划网站,向社会公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职权、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二)及时公示新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以及政务事项的变化情况。

(三)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内公开相关内容,在需要时,随时对内公开有关内容。

设立举报箱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5137891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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