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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州市住建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贺州市住建局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7-31 00:00  查看:906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推进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有力有序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重点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二、强化法治理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内涵推动部门法治建设,强化法治理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三、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确定行政权力,明确政府部门责任,优化运作流程,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决策程序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法律顾问,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本局、本系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把检查情况和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和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七、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认真抓好落实《贺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合法途径查询到我局的行政决定。

九、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适应工作新常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经过集体讨论,召开听证会,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调解力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制订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办公会议集体学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加大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力度。全年至少要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之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十一、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和信息报送

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涌现出的亮点经验、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等信息,年内报送法治信息不少于10条。

 

 

 

 

 

 

抄送:本局法规科,办存。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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