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本委依法行政,根据《贺州市201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贺州市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紧紧围绕贺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清理制约市场活力规范性文件、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改革和创新探索、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质量。以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及报告、重大决策事项事先请示、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大决策事项事先请示、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大决策纠错为重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程序履行,重大决策事项,特别是重要规范性文件要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协调好各方利益。严格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备。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运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积极配合完成市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组建工作。
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本委及住建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总结分析,强化监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下级住建部门行政执法业务指导。
(三)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内部流程管理,充实行政复议人员。
五、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组织地方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政府规章的地方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六、组织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涉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涉及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定,废除不合理规定,为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进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六、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申报工作
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的申报工作,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进一步推动我委依法行政建设。
七、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创新学习的载体和手段,加强基础法学理论、实体及程序法律法规、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方面理论和实务的教育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加大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履职尽责的能力。
七、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
加强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和发布,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法治宣传专栏等形式,宣传和推广我委依法行政的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