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本委依法行政,自治区《2012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贺州市2012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贺州市“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继续做好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各项工作,着重抓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将依法行政寓于工作的各个环节,抓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本委依法行政工作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工作,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理念,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针对我委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切实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持久深入推进。
(三)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申报工作。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的申报工作,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进一步推动我委依法行政建设。
三、规范行政决策,确保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质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完善重大决策的事项范围;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公众参与度,强化以人为本理念,保障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加强重大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决策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建设。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纠错工作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完善规范性文件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促进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五、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规划与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确保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权,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程序公正。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的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在本委及住建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总结分析,强化监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对下级住建部门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强化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领域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严格投诉案件查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保障合法、合理行政。
六、加强行政复议,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内部流程管理。
(二)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把行政调解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研究落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扩权强县各项工作
(一)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窗口)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窗口整体素质,提升审批效能,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实现“便民、廉洁、规范、高效”服务。
(二)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扩权强县的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权接收与下放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扩大基层管理权限,加强对下放的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八、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加大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
(二) 开展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培训,深刻领会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和要求,使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行政强制法的各项规定。
(三)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建立执法人员资格信息查询系统。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