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住建系统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自治区十届党代会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推进城镇化、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监管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构建和谐贺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进取精神。按照《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贺住建发〔2013〕5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贺州市住建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活动。经委班子审核和评选,拟对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家单位和李庆全等42位同志进行表彰。现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至24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反映意见应客观、公正、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意见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为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 系 人:市住建委办公室 邓国云
联系电话:5137883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一、2012年度贺州市住建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6个):
(一)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市住建委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市住建委村镇建设管理科;
(五)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2012年度贺州市住建系统拟表彰先进工作者(42名):
(一)富川县住建局:
于普任(办公室主任)、毛献平(房改办副主任)、
潘胜昌(招投标站人员)、宋启荣(质安站站长)
汪世和(房管所支部书记)
(二)八步区建设局:
陈庭印(副局长)、高琴(副局长);
廖竟淋(规划股副股长)、马蔚婷(劳保站站长);
周春秀(建管股副股长)
(三) 昭平县住建局:
李婷婷(副局长)、苏绍锋(挂职副局长);
梁建铭(办公室主任)、沈火生(房管所所长);
张雪剑(规划股股长)
(四)钟山县住建局:
邱承铭(副局长) 、钟永华(副局长);
韦英川(建管股副股长)、周云平(项目办副经理)
(五) 平桂管理区建设局:
邓连著(局长)、叶贻扇(副局长);
廖继恩(质安站站长)、廖玮(村镇股股长);
罗永为(建管股股长)
(六)委机关:
李庆全(办公室主任)、余世美(审批办干部);
何大福(监察室职工)、林清水(节能科科长);
何 政(主任科员)、贝宜真(计财科科长);
杨善群(城建科科长)、黄世东(法规科科长)
(七)委属单位:
欧阳健(规划院副院长)、谢明启(规划院干部);
张林飞(检测中心主任)、易 江(城监支队支队长);
唐敬华(城监支队办公室主任)、梁 宇(城监支队副大队长);
邓 鹏(质安站副站长)、黄位光(城建服务中心主任);
郑燕雯(劳保办主任)、刘建华(地理信息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