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住建事业发展,解决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不足问题,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文传类、建筑类、经济管理类专业,男女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历史记录。
(二)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三)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3日以后、2000年11月13日以前出生)。
三、招聘方式
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面试、体检、聘用。符合面试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8年11月21日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下午18时。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交到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法规科办公室(新风街46号3楼)。
2.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含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简历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2018年11月22日)
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法规科收集汇总有关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核验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者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11月23日)
采取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聘用与工资待遇
1.面试合格的人员名单经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服务年限不低于1年。
3.相关待遇:工资20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另加学历、职称、工龄等补贴,按规定缴纳五险,享受年终绩效。单位有公共饭堂,每月按规定发放餐补。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与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法规科联系,联系电话:0774-5137882 ,联系人:陈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