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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领域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主体 |
优先公开载体 |
公开时限 |
监督渠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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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市场主体信用 |
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资质情况、执业人员信息、业绩情况、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等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74-5137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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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结果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74-5137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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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
自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74-5137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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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提交等 |
招标人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74-5137891 |
在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公开。在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必须与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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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 |
招标人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74-5137891 |
在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公开。在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必须与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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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
中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 |
招标人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74-5137891 |
在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公开。在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必须与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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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 |
合同名称、双方名称、订立时间、合同期等内容 |
招标人 |
根据本通知第二条第四项确定的公开载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74-5137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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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
参建单位主要相关人员按合同约定到场信息、合同双方履约信息等内容 |
项目业主 |
根据本通知第二条第四项确定的公开载体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74-5137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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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全区各级各部门(包括本目录未列举,但具有公共资源配置有关职责的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参照本目录制定本单位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纳入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予以公开。 2.本目录明确的公开时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由市县实施,因此本目录未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的有关内容。 4.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各单位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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