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以来,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以“三个注重”化解坟墓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注重信息报送。坟墓纠纷被称为富川县与山林土地水利这“三大纠纷”并列的“第四大纠纷”,它容易引发群体纠纷,还牵涉到感情、赔偿、风水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处理起来信息量大、难度高。该镇从信息入手,充分利用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及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自然村全覆盖报警网络,要求各村信息员对发生的坟墓纠纷要及时、全面向镇处纠部门报送信息,处纠部门经过分析研究后,也要及时向镇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确保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早上报”。
注重案前准备。该镇今年处理的坟墓纠纷中,有跨镇的纠纷,也有群体性纠纷;有因为风水引起的,也有互相损害坟墓引发的;他们有要求赔偿道歉的,也有要求对方迁坟的。该镇加强组织,按照综治办负责牵头,司法所主导调解,村委干部跟踪督促,派出所、包村工作组、其他职能站所积极参与的模式,抽调各部门骨干力量成立处纠工作组,确保第一时间有人到现场处理,纠纷全程有人跟进。该镇还注重调处前的分析培训研究,召开工作组内部交流会,民主发言、共同学习、集思广益,反复推敲科学制定多手调处预案,为调处成功率提供保障。
注重调解技巧。该镇调解员调解坟墓纠纷时坚持就事论事,不扩大矛盾,不节外生枝牵扯其他矛盾,通过讲法律,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普及殡葬、土地山林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引导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讲道理,以本地的风俗习惯引入,将类似纠纷的案例进行比较,引导当事双方讲事实摆道理协商解决问题;讲感情,由于坟墓负载了亲属对死者的哀思,调解员注意对当事人进行精神抚慰,促成各方形成让先灵早日获得安宁的共识,积极宣传培养共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意识,引导纠纷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早日达成协议。
据了解,该镇截止目前2017年共受理调解坟墓纠纷5起,其中4起已达成协议,1起处于稳控调解中。
(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莲山司法所 欧阳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