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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公路管理局认真宣传贯彻“治超”新规定
来源:贺州市司法局  作者:贺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2日 15:59  浏览量:143 打 印

桂东公路管理局认真宣传贯彻“治超”新规定

为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62 号),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桂东公路管理局组织路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规定,并在辖区内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求各路政部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新修订的超限认定标准、自由栽量处罚标准、路面执法要求、货运源头监管措施和行政许可等新规定,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政策的宣讲能力,保证新规定的有效实施。

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路政部门的办事大厅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进行宣传,充分利用路政部门的电子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并充分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专题报道,全面总结本单位治理超限超载的典型经验和具体做法,加大对超限超载治理的政策文件的宣传,使社会公众了解治理超限超载的重要意义。

三是加强对群众的宣讲力度,深入货运场站、物流中心、货运源头厂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倡议书、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或者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厂矿企业、广大货车司机面对面沟通交流,重点宣传国家治理超限货运车新政策、新规定等内容,宣传超限超载危害性,积极引导厂矿企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装载运输。

四是结合“平安公路”建设活动,以“爱护桥梁、保障安全”为主题,在主要公路要道、过境集市悬挂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爱护护路意识。

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456份,张贴宣传画120份,解答运输企业、司机100多人次,在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横幅58条,出版宣传板报11期,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群众对路政执法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有效促进了运输企业强化依法经营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安全运输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桂东公路管理局  罗凯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