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莲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女子丧夫再嫁的家庭财产分割纠纷,为该镇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关心与爱护的蓝天,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宋某中年丧偶再嫁潘某,嫁时将年仅七岁的孩子小黎带到潘家一齐生活,但黎某户口一直未迁出。如今,黎某已年满14周岁,其也慢慢懂事,欲返回爷爷麦某家生活。宋某嫁给潘某的时候未与亡夫家人进行财产分割,后多次与麦某协商未果。今年麦某起新房,对宋某的多次造访渐感不满,语言上也开始不太友好。于是宋某倍感委屈,流着泪水来到了莲山司法所哭诉,请求帮助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宋某,做好了相关情况登记后,展开了调查,相继走访了村干部和麦某的左邻右舍,掌握了事情原委。
10月8日上午,司法所组织宋某和麦某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当事人耐心地宣传《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规定后,指出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这次纠纷的实际情况,调解员从双方当事人感情入手,说到宋某遭遇中年丧夫、儿子年少丧父的命运,本已是人生悲剧,但她自强不息独自供养儿子读书,历尽艰辛,这本是事实。并希望前家公麦某与小叔、三叔等亲属能够换位思考,拿出姿态,让宋某的孩子小黎能好好地回到爷爷身边生活,为他创造一个静心读书、后顾无忧的教育环境。
听着调解员推心置腹地一番言语,当事人都为之动容,放下各自私心,为更好地共同抚养孩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小黎在成年前由宋某继续抚育,小黎成年后回到麦某家中,享有法律赋予的相关财产继承权及生产生活权利,麦某还一再表示,家中属于小黎的财产一定会交付给他,绝不占有。
这时,宋某又一次流下了泪水,但这一次却是感激的泪水,她激动地说:“谢谢司法所的同志们,帮我主持了公道,为我孩子解决了后顾之忧!”
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莲山司法所 欧阳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