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推诿 88岁老人晚年生活无着落 法律援助来帮忙
来源: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贺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30日 08:59 浏览量:467 打 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老年人维权问题也在不断加剧。“养儿防老”在一些家庭,已然成为了一句空话,不少老人迫于无奈,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家住贺州市黄田镇长龙村的刘某某,现年88岁。生育有5个子女(2个儿子、3个女儿),5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老伴已经去世十几年。十多年来,老人一直跟小儿子生活,大儿子自结婚后,从未负担过老人的生活费;3个女儿结婚(出嫁)后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随着小儿子照顾老人的时间推移,小儿媳的心理也对其他兄弟姐妹产生了看法,近两年开始推诿老人的赡养义务和责任。
生活没有着落的刘某某向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法援中心提交了援助申请。经审查,该中心受理刘某某老人的申请并指派中心工作人员办理,代理老人起诉、出庭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
在庭审中,案件代理人根据本案的事实,依据《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理结束后,在法庭主持的调解中,刘某某老人本人提出愿意跟随小儿子郑民强一起生活,将其本人和老伴名下的责任田(1亩水田、0.2亩旱地)给小儿子耕种,以弥补小儿子赡养其的费用,生活费、医疗费开支由小儿子郑民强承担的意愿。
最终刘某某及其儿子达成协议,圆满解决一个老人的晚年生活问题,使老人真正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