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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检察院启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来源:昭平局  作者:贺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3日 16:57  浏览量:328 打 印

“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等信访案件,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不仅满足了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也增强了释法说理的公信力,提高了案件办理的社会认可度。”7月26日,到检察机关参与古某申诉案联合接访的昭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李某说。他成为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工作的第一人。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增多趋势,而且主体更趋多元化,诉求更趋多样化。为切实维护群众切实利益,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2016年以来,昭平县检察院认真调研、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工作机制。
       昭平县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成立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意见》,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矛盾机制,切实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法治化水平。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主要是针对当事人、信访人对涉检信访、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以及其他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等矛盾纠纷的决定或处理意见的答复不服,进而闹访、无理缠访缠诉的情况,由第三方人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等矛盾纠纷的处理、答复,并提出意见,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矛盾化解工作。由于社会第三方和检察院与信访人均没有利害关系,立场中立客观,比较容易让信访人信服,比较易于化解矛盾纠纷,对促进信访人息诉罢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矛盾纠纷既是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形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尝试,更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举措。”该院检察长高奕深有感触地说。

       (昭平县人民检察院邱宗文 何显龙、平县司法局刘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