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争种田地成仇人 人民调解促和谐
来源:[db:来源] 作者:李仙珍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8日 16:26 浏览量:232 打 印
2016年4月,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村民邓某、李某两兄弟在经营管理属于祖伯父、祖伯母的田地时与其他组村民产生土地经营权纠纷。经村委干部调解未果后,4月6日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葛坡镇调委会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解工作小组与村委干部一起到实地了解情况。经调查:邓某、李某的祖伯母、祖伯父原来是1组的“五保户”,并且在十几年前已双双去世。在“五保户”还未去世前,1组村民及当时村委干部就曾与邓某、李某父亲约定过:待“五保户”去世后,其田地只能给其亲属(照顾过老人的)经营管理三年(此三年经营管理的收益视为小组给照顾老人的补偿),三年后小组就把田地收归集体,如果三年后,亲属想继续耕种,可以以租赁形式向小组承包。但十几年来,由于村小组长是以抽签形式担任,所以对于这个约定一直没有落实。今年,由于全镇对田地进行土地确权,1组村民担心土地流失,所以就向邓某、李某提出收回土地的意见,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在查明事实后,调解小组成员经过商议认为势必造成群体斗殴事件的发生,为确保不激化矛盾,于4月13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调委会进行调解,听取有关人员对争议田地的情况阐述,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最后工作人员通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衡量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经过连续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细致劝导,双方终于愿意各让一步,争议的田地改为承包方式由1组每年以700元租给邓某、李某两兄弟继续耕种,期限为18年,至此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