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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贺州市司法局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贺州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3日 11:18  浏览量:76 打 印

根据贺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7月26日,贺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市纪委正处级纪律检查员梁杞雄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宏庆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韩贵平、副组长韦忠江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伟东和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黄伟东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6日至5月31日,贺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韩贵平指出,近年来,市司法局党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发现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四个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局党组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好,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讨论不够充分。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未能很好履行党组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硬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还未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三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对中央部署的公证体制改革存在“等”“靠”思想,全市公证体制改革工作进度在全区滞后;在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年”等重要工作上缺少实际举措。四是党建工作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规范。五是执行干部制度不严。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不完整,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把关不够,有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房产。六是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一岗双责”履行有缺失,对二层机构监管不严,对干部管理宽松软,监督提醒不够。七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票据无法体现开支真实性,存在多报账现象。八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采购办公用品铺张浪费,个别干部占用单位公共资产。

韩贵平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六条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突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把好正确用人导向,改进干部管理使用工作;六是强化党组担当精神,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

梁杞雄指出,市司法局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的工作,按时向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

黄伟东表示,市司法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做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抓好整改,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成果,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成果。

贺州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驻市政法委纪检组、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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