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南方电网广西贺州供电局、贺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涉电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媒体观察活动,活动邀请贺州市三大主流媒体贺州日报、贺州电视台、贺州新闻网全程宣传报道。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社会人员人身触电风险,推动形成涉电公共安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活动当天,媒体记者来到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羊头镇的输电线路现场,就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植物、兴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垂钓等问题,与输电线路工作人员、司法人员、专业律师进行沟通探讨,并通过新媒体与社会公众交流互动。
在220千伏新黄牵线第60至61号杆塔,贺州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带电班班长侯代荣介绍道:“220千伏新黄牵线为贵广高铁黄田牵引站提供源源不断的电动力,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速生桉等高杆植物,可能引起线路跳闸甚至导致高铁停运,后果不堪设想。”针对高杆植物引起的输电线路安全隐患,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胜认为:“《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对违法种植危及线路安全的植物,供电企业可与树主协商砍伐,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强制砍伐。”
在220千伏信道I线第118至119号杆塔,媒体记者近距离观察了“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的警示牌,听电力专业人员讲解线路下方垂钓容易引发触电事故的原因,并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及时呼吁社会公众不要在电力线路下方钓鱼,避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贺州市司法局法宣科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是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涉电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也是贺州市大力推进“精准普法”的生动实践,有助于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安全用电理念和规范自身安全用电行为,有助于提升涉电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水平。
专业律师讲解法律知识
输电线路人员讲解安全知识
制止在电力线路下垂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