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公证案件质量“三级管理”制度要求,近日,贺州市司法局组成公证质量检查小组(下称“检查小组”)对我市各公证机构今年上半年以来办结的公证案件进行了质量检查,力筑案件质量防线,以维护公证的严肃性,不断提升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此次检查采取了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即按照公证机构今年上半年办结案件总量的15%进行抽查。检查案件类别包括继承、合同、遗嘱、委托、亲属关系及涉外事务等多种事项。检查中,检查小组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国公证协会下发〈公证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办理公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则和程序化、规范化的执业要求,细化检查内容,严格对照《公证卷宗检查评定表》确定的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评定。重点突出对公证的申请、受理、证明材料、审查、核实、审批、出证以及笔录制作、适用法律,卷宗装帧等关键性内容进行检查。检查不讲人情,不给面子,专挑毛病、专找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内容和要求,对极个别案件存在的瑕疵问题提出了限时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达到了以查促改、以改促学和整体提高的目的。
本次检查共抽检了各类公证案件卷宗156件,从检查情况看,合格卷宗156件,合格率达100%;其中,优秀卷宗136件,优秀率达90.4%。无不合格案卷,也未发假证、错证和违反司法部规定的“五不准”情况,案件质量普遍良好。
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证员的公证质量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维护了公证的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为下步推进我市公证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6月19日,检查组对昭平县公证处的公证卷宗检查中
6月20日,检查组对富川瑶族自治县公证处的公证卷宗检查中
6月21日,检查组对钟山县公证处的公证卷宗检查中
6月22日,检查组对贺州市公证处的公证卷宗检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