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实现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全覆盖
来源:市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贺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 09:48 浏览量:104 打 印
日前,贺州市司法局在全市755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全覆盖,100%的行政村(社区)组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看得见”的法治红利。
贺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依托全市已建成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行政村(社区)第四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打通法律援助服务乡村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贺州市行政村(社区)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绝大部分由大学生村官、村(社区)委会委员、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或在村(社区)内具有较高威望的人士担任。他们普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并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和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精神。
贺州市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的同时,还注重联络员工作职责和执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和绩效激励机制,并在贺州普法网和各行政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示全市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充分发挥一线法律援助联络员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引导等职能作用,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事务引导和帮助。
2018年以来,全市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共解答群众法律事务咨询2692人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812件;全市法援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6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73万元,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