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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2017年法律援助案件舆情分析
来源:市法律援助中心  作者:贺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0日 09:33  浏览量:164 打 印

2017年,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着力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贺州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广西实施意见》和《贺州市实施意见》)、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重要作用。现对我市2017年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报告如下:

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的总体情况

2017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354件,其中民事案件1050件,刑事案件304件,共为1472名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428万元,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27件,婚姻家庭类案件为234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278件,工伤案件10件,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为116件,交通事故类案件为118件,,医疗事故类援助案件为8件,其他人身损害案件68件,申诉案件1件,其他为189件。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通知提供类为36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通知提供类为60件,人民法院指定类件为132件,直接申请的为64件。

2017年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案件中,共有各类受援人1472,其中农民有986人,农民工有485人,女性有429人,老年人有176人,未成年人216人,残疾人有49人,军人军属69人,少数民族176人。

二、主要反映的问题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总量有所上升,2017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10.2%二是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婚姻家庭案件比重较大,2017年涉及妇女维权案件429人,较之2016年353人增长21.5%;三是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的案件占比例高,占刑事案件的58.88%,表示未成年的法治教育要加强;四是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高居不下,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案件大幅度上升,2017年共受理劳动争议类案件404件,较之2016年352件增长14.7%,其中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类案件增长35.6%。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广西实施意见》和《贺州市实施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抓住《贺州市实施意见》出台的契机,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便民化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完善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落实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关于法律援助范围的规定,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加强法院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工作。目前,在全市法院、看守所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在市看守所工作站和八步区人民法院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

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坚持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的着力点,不断创新和完善便民措施,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力度,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临街一楼设置接待场所,发挥示范窗口引领作用,提升窗口服务能力。依托司法所、看守所、法院、信访等设立176家工作站,完善“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格局,达到由人到点,以点概面的全局式发展,真正做到为民便民。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结合“七五”普法的有力契机,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宣传,帮助他们树立法治观念,他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根本上杜绝法盲犯罪的悲剧发生。

五是加强宣传,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群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畅通渠道,简化程序,保持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畅通高效。积极完善服务农民工长效机制,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