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编号:201806281710412375
申请日期:2018-06-28
写信人: 王** 来信人姓名部分隐藏
咨询部门: 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问题类别: 投诉举报 信件状态: 处理完结
信件标题:
信件内容:
6月21日早上8点通过高德地图呼叫出租车从鑫海国际到贺州高铁站,师傅回电询问需要拼车,我由于人生地不熟又需要赶火车只能同意,手机定位显示4.2公里,没有打表收费,一口价15元,我问过如果打表一般10元,我也只能接受,下车给了发票。我的诉求,请主管部门关注旅游要素之一的出行正规收费制度,携程上的点评也是这样,希望解释拼车收费规范及正规收费,退还多余的收费,我有师傅的联系方式,当时通过支付宝支付。
受理部门 贺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受理时间 2018-08-01
完成时间 2018-08-07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我委已将投诉信件转给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处理,由市交通局将处理结果直接答复投诉人。我委将继续跟进处理情况,将下一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已进行核查,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贺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投诉科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由于您未能提供所乘坐车辆的车牌号及相关信息,无法核查该车违法行为,贺州市交通运输局不予受理。且您称对此事已于司机达成和解,并对贺州市的旅游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对于人民群众的监督,贺州市交通运输局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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